
「粉紅沙龍(ピンサロ/ピンクサロン)是不是違法的?」這個問題,並不是用一句是或不是就能回答的。粉紅沙龍並不是沒有取得營業許可就在營業,實際上它是在餐飲店的框架下取得許可後營業的。真正成為問題的是,它所持有的許可種類,與店家裡實際發生的事情之間存在落差這一點。本文依照條文加以整理:粉紅沙龍究竟在哪一部法律的哪一個框架下營業,以及被取締時店家一方與顧客一方分別會被追究什麼罪名。
關於粉紅沙龍被取締的案例,下面的網站有詳細解說。
粉紅沙龍是在哪一部法律的框架下營業的
首先要確認一個前提:粉紅沙龍並不屬於「性風俗相關特殊營業」。泡泡浴(ソープランド/Soapland)與Fashion Health,是依據風俗營業等規制及業務適正化等相關法律(風俗營業法),作為性風俗相關特殊營業向公安委員會提出申報後營業的。但粉紅沙龍這個業態,在制度上並沒有被設想為這項申報的對象。
因此,多數粉紅沙龍是在餐飲店營業許可之外,再取得接待餐飲等營業(接待飲食等営業/風俗營業法1號營業)的許可後營業的。這與陪酒俱樂部(キャバクラ)是同一個框架。也就是說,在法律上它取得的是「向顧客提供餐飲並進行接待的店家」這樣的許可。
成為問題的是「超出許可範圍的服務」
在1號營業的許可之下,讓顧客在店內進行猥褻行為,是被各都道府縣的風俗營業法施行條例所禁止的。因此,如果在以接待餐飲店名義取得許可的店家裡,實際上提供了性方面的服務,那麼這一部分就會作為違反風俗營業法而成為取締的對象。這裡的結構並不是「因為無照營業所以違法」,而是「因為做了超出所持許可範圍的事情所以成為問題」。
這一點,正是與完成申報後營業的泡泡浴、Delivery Health之間的決定性差異。完成申報的業態,可以提供什麼、提供到什麼程度,其界線是由制度一方劃定的;而粉紅沙龍並沒有這樣的界線。
賣春防止法的效力能及於何處
在談到粉紅沙龍時,賣春防止法經常被搬出來,不過只要讀一讀條文,它的結構就會浮現出來。該法第3條規定「任何人不得從事賣春,亦不得成為其相對方」,也就是說不只是賣方,買方也被點名禁止。
但是,這條第3條並沒有設置罰則。設有罰則的是第2章「刑事處分」的第5條以下,對象是勸誘、居間介紹、以使人困惑等方式促成的賣春、收受對價、預先放貸、使人從事賣春的契約、提供場所、經營使人賣春的行業、提供資金等行為。這些全都是勸誘、居間介紹、管理賣春一方的行為,法律並沒有設置處罰買賣春本身的條文。這是基於一種立法思路:把走到賣春這一步的人當作保護的對象,而不是刑罰的對象。
因此,顧客單純因為買賣春這件事本身而被起訴,通常並不會發生。不過,如果對方未滿18歲,情況就完全不同,會以違反兒童買春、兒童色情禁止法(児童買春・児童ポルノ禁止法)受到嚴厲處罰。此外,粉紅沙龍名義上是不伴隨插入行為(本番/full service)的,因此在很多場合,它原本就不符合賣春防止法上「賣春」的定義,也就是收取對價而進行性交的行為。
【這裡最容易被誤解】
有時會看到「因為有賣春防止法,所以買春的顧客也會被逮捕」這樣的說明,但從條文上看並不是這樣。顧客實際會被追究的,是接下來要說明的公然猥褻罪。
顧客會被追究的是公然猥褻罪
在取締中可能被立案的,並不只有店家的經營者與員工。當時在場的顧客也可能成為對象。不過其法律依據並不是賣春防止法,而是刑法第174條的公然猥褻罪。
為什麼會被認定為「公然」
公然猥褻罪,是在不特定或多數人能夠察覺的狀態下進行猥褻行為時成立的。在這裡發揮作用的,是粉紅沙龍的店內結構。粉紅沙龍並不是用牆壁隔開的包廂(個室),而是只用隔板或布簾把沙發座位區隔開來的空間,其中同時有多位顧客與女性在場,這種形態的店家並不少見。因此容易被判斷為「處於他人能夠察覺的狀態」,與在包廂裡進行的泡泡浴、Fashion Health相比,在這一點上法律上的處理就分道揚鑣了。
本站的東京「賣春」的合法性一文,也做了同樣的梳理。粉紅沙龍真正成為問題的是公然性,而不是對價的授受本身。
被取締時實際會發生什麼
如果店內發生取締,當時在場的顧客也會成為身分確認與詢問的對象。並不是所有顧客都一定會被逮捕。有的只接受詢問就被放回,也有的會在不逮捕的情況下被移送檢察機關,最終的處分會依案件內容而有所不同。不過,如果是外國旅客,需要注意的是:視個案情形,也有可能影響在留資格或出入境管理上的處置。日本法律不分國籍,適用於所有停留者。
無論如何,旅行途中在警察署接受長時間詢問這件事本身,對行程就已經是很大的損失。與其去估算被取締的機率有多高,不如一開始就避開公然性有可能成為問題的那種形態的店家,來得確實。
旅客迴避風險的實務做法
依照以上的梳理,旅客該採取的對策就很清楚了。不是去「分辨哪家店違法」,而是一開始就選擇法律框架清楚的業態。
不要跟著街頭拉客走
在歌舞伎町、池袋的街上,會有街頭拉客上前搭話。東京都的條例禁止在公共場所進行拉客行為本身,而跟著拉客者走到的店家,收費體系不透明、事後被索取高額費用的風險都會更高。對於「可以便宜玩」「現在有特別價格」這類招呼,請不要回應。詳細內容請參閱防止敲竹槓受害的檢查清單。
選擇已完成申報的業態
泡泡浴、店家型Fashion Health、Delivery Health,都是依據風俗營業法作為性風俗相關特殊營業,向公安委員會提出申報後營業的。完成申報的業態,可以提供的服務範圍,以及必須遵守的營業時間、廣告規制,都由制度一方定好了。粉紅沙龍沒有這樣的框架,交由各店家自行運作,這才是本質上的差異。各業態之間的差別,整理在日本風俗店全11種的解說裡。
先確認費用
進店前,請先確認方案費用、指名費以及其他追加費用的總額。外國旅客的情況下,在語言不太通的狀況裡,金額的說明有時會被省略。只要事先劃下「金額不事先明示的店家就不進去」這條線,多數糾紛都可以避免。預算的大致行情,在東京的風俗預算指南中有解說。
常見問題
Q1: 粉紅沙龍這個業態本身是違法的嗎?
A1: 不是。粉紅沙龍一般是取得餐飲店營業許可,以及風俗營業法1號營業(接待餐飲等營業)的許可後營業的,店家的存在本身並不等於無照、違法。成為問題的,是在超出該許可範圍的情況下於店內提供了性方面的服務,那一部分會作為違反風俗營業法或公然猥褻罪而成為取締的對象。由於各店家的運作方式不同,從外部無法一概而論地判斷。
Q2: 我曾經用過粉紅沙龍,感到不安該怎麼辦?
A2: 僅僅是使用過,之後被回溯立案的情況通常不會發生,因為取締是在現場進行的。萬一以某種形式接到警方的聯絡,請不要自行判斷如何應對,盡快找律師商量。日本設有值班律師(当番弁護士)制度,被逮捕時可以免費叫一次律師。
Q3: 粉紅沙龍與泡泡浴有什麼不同?
A3: 制度上的框架不同。泡泡浴是在依據公眾浴場法(公衆浴場法)取得的營業許可之外,再作為風俗營業法上的店鋪型性風俗特殊營業,向公安委員會提出申報後營業的。粉紅沙龍並不是這項申報的對象,而是以接待餐飲店的許可在營業。另一個不同是店內結構:泡泡浴是在包廂裡進行的,公然性不容易成為問題;而粉紅沙龍多半只有隔板隔開的空間,公然猥褻罪就有可能成為問題。另外,有申報並不代表泡泡浴提供性方面的服務在法律上得到了認可。
我們也介紹成人內容。有興趣的朋友,請務必看看下面的連結。
>> 尋找東京的伴遊服務